2005年10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盲动手拆违 差点拆进班房
叶明銮

  邻居在房顶阳台搭建了一个卫生间,周某以遮挡了他家光线为由,竟然翻过阳台充当“城建执法人员”将邻居的卫生间推倒,结果邻居报了警。10月23日晚上,周某在派出所写下检讨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
  周某和潘某是邻居,同住在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两家曾因琐事发生过矛盾。周某住在西边头一间,潘某住第二间。一年前,周某想在房顶阳台搭建,邻居们将他告到城建部门,使他的搭建计划半途而废。前几天,潘某的女儿住到了楼顶,因为楼顶没有卫生间不方便,潘家偷偷地请了工人准备建造。卫生间刚做了一半就被周某发现了,他以遮挡了他家的光线为由要工人停手,但工人只听雇主的,也就没有理会周某。周某怕万一潘家建好了卫生间到时候城建部门来个罚款了事岂不便宜了潘家,于是他偷偷地翻过阳台,将正在搭建的卫生间推倒。
  卫生间被推倒后,潘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好在潘家并没有去和周家拼命,而是向葭芷派出所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马上赶到现场作了调查。民警明确告诉周某,虽然潘家搭建是违法的,但是周某无权拆除。而此时周某却还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行为作辩护。
  周某被带到派出所,民警严肃地告诉他,现在派出所完全可以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拘留他。此时的周某才后悔了,要求从轻处罚。民警也考虑到拘留周某并不能彻底了结此事,反而可能加深周、潘两家的矛盾,于是就让周某作出深刻检讨以取得潘家的谅解,而后再商谈了结此事。